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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蘭:「會做人比腦袋好重要。」(天下雜誌486期原文連結)

 

什麼是「不會做人」?這篇文章舉了許多負面表列,包含了像研究所面試時腳未併攏啊、翹腿啊、離開時不推回座椅這樣的行為。我想,如果作者的意思是要說「腦袋重要、做人也重要」,那這還算是個四平八穩的聲稱。但她說的畢竟是「做人比腦袋好重要」。

我腦袋裡突然浮現了好多例子,好比說王羲之,據說王羲之就是因為坦腹東床,從一堆行禮如儀的世族子弟中脫穎而出被岳父相中。當然,這個例子舉的也不太好,因為反正再怎麼選也都是世族子弟,挑一個甩也不甩我的也沒差到哪裡去。

高中讀的虯髯客傳,裡面李世民所謂「不衫不履,裼裘而來,神氣揚揚」的無禮模樣,也讓虯髯「見之心死」。

還有阮籍。他聽說一個不認識的正妹還沒嫁人就掛點了,就不顧禮法跑去人家那邊大哭一場。鄰居人妻很正,他跑去買酒,喝醉就倒在人妻身邊睡著了,毫不顧忌,最誇張的是人家的老公知道是他也不介意。

就說我自己,當年爸爸去世時,我在喪禮中拒絕披麻帶孝也是被長輩念得很慘。我自有我懷念父親的方式。

但禮、禮貌究竟是什麼?遇到無禮的人,我當然有時也會生氣;但也不能忽略的是,也有的時候,無禮的行為反而讓我洞見我們一直以來想透過有禮來追求的境界。

反過來說也對,有禮的行為,也可能反過來讓我們看到我們一直以來想透過無禮來表達的歧視。老子所謂「攘臂而扔之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
從翹腳、不推回椅子、腳不併攏推論到「無禮」,再推論到「人品不端會令系所蒙羞」,我想,洪蘭在這篇文章裡讓我感到驚悚的點,主要就在於她所堅持的禮不是一種意在與他人和諧相處的手段,而是一種區別敵我的標準。這種區別,也就是歧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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